《2010年頭頸部腫瘤NCCN指南》預覽:
指南更新概要
● 多學科團隊合作和支持方法(TEAM-1)
● 唇癌(LIP-1)
● 口腔癌(OR-1)
● 口咽癌(ORPH-1)
● 下咽癌(HYPO-1)
● 鼻咽癌(NASO-1)
● 聲門型喉癌(GLOT -1)
● 聲門上喉癌(SUPRA-1)
● 篩竇腫瘤(ETHM-1)
● 上頜竇腫瘤(MAXI-1)
● 非常晚期的頭頸部腫瘤(ADV-1)
● 復發(fā)/殘存頭頸部腫瘤(ADV-2)
● 原發(fā)灶不明的頸部轉移癌(OCC-1)
● 涎腺腫瘤(SALI-1)
● 粘膜黑色素瘤(MM-1)
● 隨訪建議(FOLL-A)
● 手術治療原則(SURG-A)
● 放射治療技術(RAD-A)
● 全身治療原則(CHEM-A)
分期
討論
參考文獻
2010年中國版與2009年中國版相比,主要更新內容包括:
整體更改
● 內容的順序進行了修改(見目錄)。
● 在對大多數不同部位的腫瘤患者進行檢查時,進行病史與體格檢查之后,加入了以下表述:“包括完整的頭頸部檢查;如有臨床指征,進行間接鏡和纖維鏡的檢查”.
● 檢查:如果前文沒有列出,對于大多數不同部位的腫瘤增加了“原發(fā)灶和頸部的增強CT和/或增強MRI”,“對于III——IV期的患者考慮做PET-CT”以及“如有指征,進行營養(yǎng)、言語和吞咽功能的評價/治療”的推薦。
● “選擇性頸清掃”和“全頸清掃”更改為“頸清掃”,因為新加入了“手術治療原則”部分(SURG-A)。
● “頸清掃”后去掉“(如有指征行重建)”.
● 完全緩解明確為“完全臨床緩解”.
● 所有部位的所有放射治療原則中都將“Gy/d”改為“Gy/次”.
● “治療后評估”中刪除“體格檢查、增強CT或MRI、PET(至少12周)”以及相應的關于PET-CT結果陰性時可選進一步橫斷面影像學檢查的腳注,并將其放到新的“化放療后或放療后頸部評估”頁面中(SURG-A 6-6)。
● 對于原發(fā)灶和頸部的治療,“包括功能評估的、含多種診療模式的臨床試驗”改為“含多種診療模式的臨床試驗”.
● 所有部位的頭頸腫瘤的隨訪部分都被去掉,將其放到一個單獨的頁面中(FOLL-A)。
● 根據AJCC分期手冊的第七版(2010年)(ST-1至ST-11)對分期的表格進行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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