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27. 拉米夫定口服給藥。
1.拉米夫定治療腎功能正常、不合并HIV感染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推薦劑量是100 mg,每天1次(Ⅰ)。腎小球濾過率<50 ml/min的患者需要進行劑量調(diào)整(Ⅰ)。
2.拉米夫定治療兒童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推薦劑量是每日3 mg/kg,最大劑量是100 mg/d(Ⅰ)。
3.拉米夫定治療合并HIV感染患者的推薦劑量是150 mg,每天2次。拉米夫定應當與其他抗逆轉錄酶病毒藥物聯(lián)合使用(Ⅰ)。
推薦28. 阿德福韋酯口服給藥。
阿德福韋酯治療腎功能正常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的推薦劑量是10 mg,每天1次(Ⅰ)。腎小球濾過率<50 ml/min的患者需要進行劑量調(diào)整(Ⅰ)。
推薦29. 恩替卡韋口服給藥。
恩替卡韋治療腎功能正常、未經(jīng)拉米夫定治療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的推薦劑量是0.5 mg,每天1次。對于拉米夫定治療失敗或耐藥患者,推薦的恩替卡韋治療劑量是1.0 mg,每天1次(Ⅰ)。腎小球濾過率<50 ml/min的患者需要進行劑量調(diào)整(Ⅰ)。
推薦30. 替比夫定口服給藥。
替比夫定治療腎功能正常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的推薦劑量是600 mg,每天1次(Ⅰ)。腎小球濾過率<50 ml/min的患者需要進行劑量調(diào)整(Ⅰ)。
推薦31. 核苷(酸)類似物的療程。
1.對于HBeAg陽性患者,應當治療到HBeAg血清轉換,并在出現(xiàn)抗-HBe后再繼續(xù)治療至少6個月(Ⅰ)。停藥后需要密切監(jiān)測是否復發(fā)(Ⅰ)。
2.對于HBeAg陰性患者,應當持續(xù)治療直至HBsAg清除(Ⅰ)。
3.對于代償性肝硬化患者,應當長期治療。但如果HBeAg陽性患者治療到HBeAg血清轉換,并在鞏固治療至少6個月后或者HBeAg陰性患者治療到HBsAg清除,則可以停藥(Ⅱ-3)。停藥后必須密切監(jiān)測是否復發(fā)和肝炎發(fā)作。
4.對于失代償性肝硬化患者和肝移植后乙型肝炎復發(fā)患者,推薦終生治療。
六、特殊人群的治療
(一)關于HBV/HIV合并感染患者的治療。
推薦32. 對于符合慢性乙型肝炎診斷標準的患者應當實施治療(Ⅲ)。一過性或輕微ALT升高(1~2×ULN)的患者應當考慮肝活檢(Ⅱ-3)。
推薦33. 對于沒有進行HAART治療和近期不需要進行HAART治療的患者,應當選用無抗HIV活性藥物進行抗乙型肝炎病毒治療,例如聚乙二醇化干擾素α、阿德福韋酯或恩替卡韋。盡管替比夫定無抗HIV活性,但在這種情況下不應當選用(Ⅱ-3)。
推薦34. 對于將要同時進行抗HBV和抗HIV治療的患者,應當選用對這兩種病毒均有效的藥物。優(yōu)先選用拉米夫定加替諾福韋或恩曲他濱加替諾福韋(Ⅱ-3)。
推薦35. 對于正在接受有效HARRT治療的患者,若HARRT方案中無抗乙型肝炎病毒藥物,則可選用聚乙二醇化干擾素α、阿德福韋酯或恩替卡韋治療(Ⅱ-3)。
推薦36. 對于拉米夫定耐藥患者,應當加用替諾福韋或阿德福韋酯治療(Ⅲ)。
推薦37. 當需要改變HAART方案時,不應當在無有效藥物替代前就中斷抗乙型肝炎病毒的有效藥物,除非患者已經(jīng)獲得HBeAg血清轉換,并完成了足夠的鞏固治療時間(Ⅱ-3)。
(二)關于需要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或細胞毒性治療的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的治療。
推薦38. 對于HBV感染高危人群(參見推薦意見1),在啟動化療或免疫抑制劑治療之前應當檢測HBsAg(Ⅱ-3)。
推薦39. 對于接受腫瘤化療或確定療程的免疫抑制劑治療的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推薦在啟動治療同時實施預防性抗乙型肝炎病毒治療。
1.基線HBV DNA<2 000 IU/ml的患者,在完成化療或免疫抑制劑治療后應當繼續(xù)治療6個月(Ⅲ)。
2.基線HBV DNA水平較高(>2 000 IU/ml)的患者,應當持續(xù)治療直至達到和免疫功能正?;颊咄瑯拥闹委熃K點(Ⅲ)。
3.對于預期療程≤12個月的患者,可以選用拉米夫定(Ⅰ)或替比夫定(Ⅲ)。
4.對于預期療程更長的患者,應優(yōu)先選用阿德福韋酯或恩替卡韋。恩替卡韋比阿德福韋酯起效更快,可能是更合適的選擇(Ⅲ)。
5.干擾素有骨髓抑制作用,應當避免選用。
(三)對于有癥狀的急性乙型肝炎患者的治療。
推薦40. 僅暴發(fā)性乙型肝炎和病程遷延的急性重型乙型肝炎患者才有抗病毒治療指征(Ⅲ)。
推薦41. 優(yōu)先選用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或恩替卡韋(Ⅱ-3)。
1.應當持續(xù)治療直至確認HBsAg清除,對于實施肝移植的患者療程尚未確定(Ⅱ-1)。
2.禁用干擾素α(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