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肢一般原則
2018-12-03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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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愛愛醫(yī)
作者:石建民
責任編輯:點滴管
[導讀] 截肢不應視為治療失敗,而是作為患者恢復更舒適和有效生活的第一步。
早期截肢手術是一種粗糙的手術,手術可以在未麻醉的患者中快速切斷肢體。將殘端壓碎或浸入沸騰的油中止血。該手術的死亡率較高,對于存活的患者,殘端是不適合配置假肢的?,F在,必須由對截肢手術原理、術后康復和假體設計完全了解的外科醫(yī)生實施截肢手術。截肢不應視為治療失敗,而是作為患者恢復更舒適和有效生活的第一步。
發(fā)病率和適應癥
每年進行的截肢的人數在增加,主要是老年人群。在西方實施截肢手術的患者超過90%繼發(fā)于外周血管疾病。年輕患者中,創(chuàng)傷是首要原因,其次是惡性腫瘤。截肢的唯一絕對適應癥是患病或創(chuàng)傷肢體的不可逆局部缺血。截肢也可能是為了在不可控感染患者中保留生命,并且可能是部分腫瘤患者的最佳選擇,盡管在大多數病例中,骨科腫瘤學進展現在允許保肢。不影響循環(huán)的損傷可能導致肢體不能用作假體。同樣,下肢某些先天性畸形最好采用截肢和假體配合治療。
外周血管疾病
外周血管性疾病伴或不伴糖尿病,最常發(fā)生在年齡50-75歲的個體中,是截肢最常見的適應癥。如果血管疾病進展至需要截肢的時間點,則不限于受累肢體。大多數患者在腦血管、冠狀動脈和腎臟中也有伴隨疾病。
在糖尿病患者中進行了約一半的外周血管疾病截肢。糖尿病患者中最重要的截肢預測因素是周圍神經病變,其他有記錄的風險因素包括既往卒中、既往大截肢、經皮氧水平降低和踝肱動脈血壓指數下降。必須告知糖尿病患者正確的足部護理和鞋子的重要性,并且必須經常檢查足部。應積極使用適當的減壓、矯形器、全接觸式鑄造、傷口護理和抗生素對潰瘍進行積極治療。應盡量減少其他風險因素,包括吸煙和血糖控制不佳。
在進行外周血管疾病截肢前,通常需要進行血管外科會診。目前改進的技術允許對之前無法保肢的肢體進行血運重建。如果需要截肢,所有努力必須擴大以優(yōu)化手術條件。所有醫(yī)學問題均應單獨處理。應盡可能有效地控制感染,并通過簡單的篩選試驗對營養(yǎng)和免疫狀態(tài)進行評價。在患有多種醫(yī)療問題的老年患者中,如果截肢處于近端水平,能量儲備可能不允許行走。如果患者的認知功能、平衡、力量和動機水平足以進行非臥床康復以成為一個合理的目標,應在提供合理愈合機會的最遠端水平進行截肢,以最大化功能。相反,一位膝關節(jié)屈曲攣縮的非臥床患者不應接受經脛骨截肢,因為經股骨截肢或膝關節(jié)置換術提供了較好的功能和較低的風險。
創(chuàng)傷
創(chuàng)傷是年輕患者截肢的主要適應癥。由于職業(yè)和發(fā)展危害,創(chuàng)傷導致的截肢在男性中更常見。這些患者通常比較健康,此類損傷可能對他們的生活產生深遠的影響。初次截肢的唯一絕對適應癥為缺血性肢體的不可修復的血管損傷。
燒傷
肢體熱損傷或電損傷可能需要截肢。初次就診時組織損傷的完整程度可能不明顯,尤其是電損傷。治療包括對失活組織進行早期清創(chuàng)、必要時進行筋膜切開術以及積極的傷口護理,包括手術室重復清創(chuàng)。與早期截肢相比,不可切除肢體的延遲截肢與局部感染、全身感染、肌紅蛋白誘發(fā)的腎衰竭和死亡風險增加相關。此外,延遲截肢的住院時間和成本大大提高。實施不充分的治療,不切實際的希望挽救肢體可能使患者處于不當的危險之中,在必要時必須采取截肢手術。
凍瘡
凍瘡是四肢組織的冷凍,伴或不伴中心體溫過低。當熱量損失超過機體維持體內平衡的能力時,肢體的血流量減少,以維持中心體溫。暴露于風或水中時,問題更為嚴重。實際組織損傷通過兩種機制發(fā)生:(1)通過在細胞外液中形成結晶而直接引起組織損傷(2)由血管內皮損傷、血凝塊形成和交感神經張力增加所導致的缺血性損傷。
治療的第一步是恢復核心體溫。受影響肢體的治療開始于在40℃至44℃的水浴中快速重新復溫。初次復溫后,如果血流仍不明顯,可使用組織型纖溶酶原激活物或局部交感神經阻滯進行治療。破傷風預防止療是強制性的;然而,預防性全身抗生素存在爭議。同時應給予低劑量阿司匹林或布洛芬,經過保守治療后仍缺血嚴重的可能需要截肢。
感染
對于抗生素和外科清創(chuàng)無反應的急性或慢性感染,可能需要截肢。可采用兩種方法之一進行。在感染控制不佳的情況下,可進行斷頭型截肢手術,并在更近端的層次進行修復。或者,可在確定的水平進行開放性截肢,并在10-14天時行二期閉合傷口。在急性環(huán)境下,最令人擔憂的感染是氣體形成微生物產生的感染。通常與戰(zhàn)場損傷相關,氣體形成感染也可能由豬場損傷、機動車事故或平民***傷所致。在沒有適當清創(chuàng)術的情況下閉合的任何被污染的傷口,都存在發(fā)生氣性壞疽的高風險。
腫瘤
診斷成像、化療、放射治療和重建手術技術的進展現在是大多數骨或軟組織肉瘤患者的一種合理選擇。當考慮保肢治療而不是截肢時,必須考慮4個問題:1.生存期是否會受到治療選擇的影響?2.短期和長期發(fā)病率如何比較?3.與假體相比,原始肢體功能如何?4。是否存在任何社會心理后果?惡性腫瘤截肢可能是技術要求高的,通常需要使用非標準皮瓣、植骨或假體加固,以獲得更多功能性的殘留肢體但是與截肢相比,保肢具有更大的圍手術期發(fā)病率。保肢手術涉及更廣泛的外科手術,與感染、傷口裂開、皮瓣壞死、失血和深靜脈血栓形成的風險更高有關。長期并發(fā)癥取決于重建類型。其中包括假體周圍骨折、假體松動或脫位、移植物-宿主結骨不連、同種異體移植物斷裂、下肢不等長和晚期感染。使用自身肢體的患者更有可能需要多次后續(xù)手術治療并發(fā)癥。初次成功保肢手術后,有三分之一的長期存活者最終可能需要截肢。關于功能,腫瘤位置是最重要的因素。肢體挽救治療上肢病變的切除,即使是嚴重神經的犧牲,通常提供的功能優(yōu)于截肢和隨后的假體適配。類似地,局部重建股骨近端或骨盆病變的切除通常比髖關節(jié)離斷或偏側椎板切除術提供更好的功能。踝關節(jié)和足部肉瘤經常接受截肢后人工關節(jié)置換術。對膝關節(jié)周圍肉瘤的治療必須個體化。
大多數膝關節(jié)周圍骨肉瘤患者接受了3種外科手術中的一種治療,其中包括廣泛切除、假體膝關節(jié)置換術、廣泛切除、同種異體關節(jié)固定術或經股骨截肢。
罕見情況下,截肢可用作對標準手術治療、放療、化療和麻醉疼痛治療難治的轉移性疾病和疼痛患者的姑息治療措施。截肢可用于治療不可能穩(wěn)定的復發(fā)性病理性骨折以及惡性腫瘤導致大量組織壞死。盡管治愈不是目標,但是截肢可顯著改善部分患者的功能狀態(tài)和緩解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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