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頁 > 腫瘤科醫(yī)學進展 > 非小細胞肺癌大分割調強放療有助發(fā)現最大耐受劑量
目前對局部晚期非小細胞肺癌(NSCLC)進行放療(RT)后的局部失敗率仍然較高。因此仍需繼續(xù)對放療劑量強化策略進行考察,這其中包括大分割策略,借助大分割策略,可利用加速放療從而可能達到改善患者結局的目的。但是,目前劑量漸進式大分割放療的最大耐受劑量(MTD)尚未得到充分明確。對此,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醫(yī)學院的Donald M. Cannon博士等人進行了考察,相關研究結果發(fā)表于2013年10月21日在線出版的《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上。具體內容:J Clin Oncol 2013 Oct 21.
研究背景
目前放療(RT)仍是局部晚期非小細胞肺癌(NSCLC)患者的基礎性治療手段。在現代影像及治療規(guī)劃方法確立前,由放療腫瘤組(RTOG)進行的隨機試驗表明,增加放療劑量可改善局部控制情況,并確立了傳統分割方式下,60Gy的基準劑量。一項臨床I/II期研究證明,69.6Gy劑量(每日兩次)的治療策略優(yōu)于低于該值的劑量,但一項隨機對比研究表明,該值并不顯著優(yōu)于60Gy劑量。多數與化療同步進行的隨機試驗表明,60至66Gy劑量治療患者仍可出現約30%的局部復發(fā)率。鑒于此類結果不佳,因此仍需繼續(xù)考察得到可改善患者結局的調強治療策略。
相關回顧性及非隨機前瞻性研究數據均表明,對非小細胞肺癌進行治療時,進一步地增加劑量可能與較佳結局有關。然而,局部晚期患者通過傳統分割的大于60Gy調強劑量治療時,其獲益情況尚無得到I級實證支持。近期RTOG一項針對局部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進行的隨機研究表明,在同步接收化療的情況下,與60Gy相比,接受74Gy劑量治療患者的生存率較差。
連續(xù)加速超分割放療試驗結果表明,作為純調強劑量的替代手段,加速治療方案可在縮短治療總時長的同時改善患者結局。然而,然而,這種高分割調強劑量方案存在著極大地邏輯問題。作為替代手段,大分割放療可更為便捷地縮短整個放療時間。
研究設計
共有79例非小細胞肺癌患者被招募進入該項前瞻性單中心I期試驗中,患者在劑量漸進式大分割放療同時不同步進行化療。通過調強放療的放射,按放射性肺炎風險對各層級患者各分割劑量進行遞增,在5周時間每日進行放療,25個分割的放療劑量為57至85.5Gy.該研究中的耐受劑量定義為,嚴重毒性風險≤ 20%時的最大劑量。
研究結果
該研究過程中未發(fā)現患者出現3級肺炎事件,試驗期間未得到急性毒性事件的耐受劑量.然而研究人員經長時間隨訪后發(fā)現,有6例患者出現4至5級毒性事件,且與總劑量間存在關聯(P =0.004)。該研究確定,耐受劑量為25個分割,63.25 Gy.此外,晚期4至5級毒性由中央及門周結構受損所致,與近端支氣管樹劑量有關。
盡管這項劑量遞增模型從臨床角度顯著限制了肺炎的發(fā)生率,但仍出現了劑量限定性毒性事件,毒性事件主要為包括中央及門周結構在內的晚期毒性事件。該研究確認得到的近端支氣管樹損傷表明,今后需謹慎進行調強劑量治療,進行大分割治療時更應謹慎。
為通過較大人群覆蓋度,考察大分割調強放療的安全性及可行性,本文作者進行了一項按分割劑量調強的臨床I期試驗。鑒于患者對大分割放療及同步化療時的毒性增加存在憂慮,允許患者進行序貫化療,而非同步化療。調強放療(IMRT)可最大程度地降低正常組織受到的放療劑量。放療生物學模型表明,放療時間縮短至小于5周(25個分割)時,可按照肺炎風險正常組織并發(fā)癥概率(NTCP)模型對每分割劑量(及總劑量)進行遞增。業(yè)已發(fā)布的初期結果表明,未出現研究預定的初級劑量限定性毒性事件(DLT),即3級及以上級別肺炎事件,也未發(fā)生及次級劑量限定性毒性事件,即4級及以上的食管炎事件。根據更為成熟的結果,本文在公布支持性劑量-效果數據的同時,對其他DLT,尤其是晚期效應進行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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